本報北京6月4日訊 記者郄建榮 今天發佈的《2013年中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透露,2013年,全國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712起,較上年增加31.4%。環保部副部長李乾傑在回應5月杭州發生的因上馬垃圾焚燒項目而引起群眾聚集事件時表示,要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公報稱,2013年,全國共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3起,較大突發環境事件12起,一般突發環境事件697起。未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公報指出,生產安全事故和交通運輸事故仍是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主要因素。從污染類型看,涉及水污染和大氣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占45.2%和30.1%。
  今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因上馬垃圾焚燒項目而引發群體事件。對此,李乾傑認為,由垃圾焚燒場建設引發的群體性環境事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我國仍然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總體來講建設強度比較大,資源環境壓力比較大。一些地方、一些單位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規劃佈局不盡科學、不盡合理,這是一個原因。”李乾傑說。
  據李乾傑分析,其他原因還包括:有些單位、有些項目存在比較突出的違法違規開工建設甚至運行的情況;有些項目在規劃建設過程中信息不夠公開,公眾參與做得不到位,對公眾存在的一些疑慮不能進行及時解答、有效宣傳,從而加重了公眾的疑慮、不信任。
  針對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李乾傑表示,作為政府、作為企業、作為項目建設單位,在決策前以及決策過程中和建設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當地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合理地進行規劃佈局,同時一定要扎扎實實地搞好公眾宣傳、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和輿情引導工作,切實保障好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環保部門已經把這個問題作為一個重要問題予以關註,並且在環評文件的審批過程中將公眾參與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審查。”李乾傑介紹說,審查包括相關建設單位開展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的代表性、真實性和合法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h82uhgp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